基建处消防设施、器材管理规定
1、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,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,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.5米。
2、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,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,如因资金较为困难,不能解决器材箱时,也可制作铁架、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。
3、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,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,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。
4、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,不能有积尘、锈蚀、损坏等现象,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。
5、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,严禁挪作他用。
【关闭】